桃城区最新征地公告!道路、住宅、公园…

搜狐焦点衡水站 2024-09-04 14: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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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区最新征地公告!道路、住宅、公园…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河东街道办事处集贤街村及有关农户:

衡水市2024年度第35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于2024年8月2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49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贤街村集体土地1.060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495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0603公顷

(二)范围:滏东街西、胜利路北

(三)用途: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商业用地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期限为张贴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由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衡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xxgk.hengshui.gov.cn。

特此公告。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河东街道办事处北仁村及有关农户:

衡水市2024年度第35批次建设用地2、3号地块于2024年8月2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49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北仁村集体土地0.359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二、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495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3593公顷

(二)范围:滏东街西、胜利路南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期限为张贴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由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衡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xxgk.hengshui.gov.cn。

特此公告。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河东街道办事处阜丰村及有关农户:

衡水市2024年度第35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于2024年8月2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49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阜丰村集体土地1.6723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三、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495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6723公顷

(二)范围:滏东街西、胜利路南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期限为张贴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由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衡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xxgk.hengshui.gov.cn。

特此公告。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河东街道办事处东明村及有关农户:

衡水市2024年度第35批次建设用地3、4号地块于2024年8月2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49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东明村集体土地1.335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四、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495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3359公顷

(二)范围:胜利路南、滏东街西、永兴路北

(三)用途: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期限为张贴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由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衡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xxgk.hengshui.gov.cn。

特此公告。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河东街道办事处南华村及有关农户:

衡水市2024年度第35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于2024年8月2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495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南华村集体土地0.518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五、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495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26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5182公顷

(二)范围:永兴路北、滏东街西

(三)用途:公园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期限为张贴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由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方式标准等有异议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衡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xxgk.hengshui.gov.cn。

特此公告。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来源:桃城区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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