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已交房未入住空置房物业费按不超过90%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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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 张建)5月8日,新京报记者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湖南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重新修订《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其中提到,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使用的空置房物业费按不超过90%缴纳。
据悉,修订后的《办法》共有25条,涉及管辖权限、定价规则、物业服务合同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办法》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包括已购车位的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而别墅、其他非住宅,以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包括已购车位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建设单位向受买人交房时间节点必须是实质性办理了交付手续,明确了物业服务人进行物业备案的时间节点。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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