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高层次人才购房较高补贴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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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6月20日消息 近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布《关于加快人才集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到了六个方面:一是支持刚需和改善性需求。允许区内户籍家庭和来区工作生活人员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二是吸引各类人才安居乐业。对于高层次人才在区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较高给予300万元购房补贴。对于优秀教育人才购房的,较高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对于产业人才购房的,较高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对于博士、硕士、本科及专科毕业生等青年人才购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购房补贴。
三是鼓励开发企业对人才集中购房予以让利。引导开发企业对项目周边区域产业(单位)人才集中购房予以让利(分区域、分产业、分行业支持产业人才购房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对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集中组织购买20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经核实认定后区财政较高给予开发企业每平方米500元的购房奖补。
四是鼓励选择棚改货币化安置。对已拆迁未安置和尚未纳入安置计划的群众,允许自主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化安置模式。为加快棚改安置,鼓励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对于货币化安置部分,另行制定《购房凭证使用办法》,购房凭证可以在管委会商定的商品住房或其他安置住房中使用,用以抵扣购房款。
五是提供个人购房信贷支持。引导商业银行调整贷款首付比例,对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较低为20%。对已结清首套住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购买住房,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贷款购买住房,较低首付比例为30%。鼓励商业银行按人民银行、银监会规定的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利率下限执行。
六是实行购房契税补贴。对在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及时缴纳契税的,区财政根据购房时间给予差别化契税补贴。对在2022年6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房的,给予100%补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房的,给予50%补贴。
在实施企业纾困帮扶方面,《通知》提到,要盘活闲置商服用地。对已出让尚未建设或已开工建设的商服用地,如所在区域已满足商业商务需求,可调整用于建设人才公寓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享受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
同时,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引导各商业银行对纾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加大并购贷款支付,对遇困的个人房贷,支持年内延期还本付息。鼓励各商业银行积极探索项目融资和企业总体状况适度分离的信贷模式,实施信贷项目封闭管理,为优质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此外,要建立企业纾困制度。探索建立纾困制度,鼓励国有平台、优质房企和金融机构组建专门公司,对资金链断裂但经营正常的问题楼盘实施资金注入或并购等措施。
在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方面,《通知》也提到了五个方面:一是实现拿地即开工。实行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建设单位取得用地预审意见或成交确认书后,出具承诺即可先行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
二是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分为重点监管资金和非重点监管资金,非重点监管资金可不进入监管账户。对于信用评级高的开发企业,取消不可预见费。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和担保机构为开发企业出具保函,以保函替代同等额度的监管资金。
三是预售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保全、执行“府院联动机制”。确保不因诉讼保全和执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的款项导致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无法拨付到位,商品房项目建设停止,影响项目竣工交付。
四是盘活地下室、车位资产。对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下室、地下车位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可以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在符合规划、人防要求前提下,对地下室和有明确界址点的地下车位,依申请可以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
五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鼓励各类媒体对航空港实验区“二次创业”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对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支持房地产协会组织区内开发企业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创新推介。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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