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次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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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水平,按照2024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巡查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次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各巡查组另行通知。
二、巡查范围和数量
市区监管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抽查单位工程不少于10项(房建每组抽查单位工程不少于4项,市政组抽查单位工程不少于2项,重点抽查房屋建筑主体施工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民生工程的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三大工程”的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巡查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抽取)。
三、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
(一)受检项目责任主体质量行为。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实施情况,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落实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
(二)受检项目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涉及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建筑节能的关键部位及施工作业面质量。突出对质量投诉比较集中的外墙、屋面、厕浴间、门窗渗漏和楼地面、墙面裂缝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情况监督检查;抽测工程混凝土构件抗压强度。
(三)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复检情况及建筑材料抽测。突出对受检工程钢筋、防水、保温等材料性能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重点抽测钢筋原材、钢筋接头、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外墙保温板及地下防水材料等。
四、巡查方式
(一)确定受检工程。采取“扫马路”和从工程项目台账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受检工程。
(二)巡查组进入受检工程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填写相关检查表格,对主要质量问题证据用执法记录仪予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并下发执法文书。
(三)印发巡查情况通报。
五、组织安排
本次巡查共分三组。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人民路以北(房建项目)
组 长:张广斌
副组长:李海磊
组 员:申军、张静华、李庆卫、宇正检测
第二组:市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组 长:吕占江
副组长:孙文博、乔斌
组 员:郭志勤、吕国生、检测中心
第三组:人民路以南(房建项目)
组 长:王永庆
副组长:刘新建
组 员:李远翔、高鲁、王建强、宇正检测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施工现场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正常到岗履职,认真准备,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二)巡查要突出监督执法特性,对检査发现的严重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追究责任人质量责任,并按规定将不良行为计入河北省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建筑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巡查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坚决克服“四风”,杜绝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要按照“谁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巡查结果承担工作质量责任。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衡水市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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