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去年发生存货跌价损失69.16亿元,拟采取措施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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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5月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发布关于公司债存续期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2021年,阳光城合并报表口径实现营业收入425.2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52亿元。
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阳光城表示,主要是由于2021年达到结利条件的房地产收入减少、计提存货跌价增加所致。
据公告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阳光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69.16亿元。受此影响,当期存货跌价损失69.16亿元,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对此,阳光城表示,阳光城拟采取多项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促进长远、健康发展。一是调整发展策略,力争早日走出困局;二是加强销售,全力回款;三是强化现金流管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有效促进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四是加强大运营管理体系,有序复工复产,确保交付目标;五是加强投后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六是积极拓展轻资产业务。
同日,阳光城发布另一份公告称,公司及其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拟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拟将公司持有100%权益的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转让给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的总对价预计不超过57亿元。据悉,目标公司子公司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已取得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六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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