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推行契税优惠及购房补贴,改善型购房执行首套房政策

搜狐焦点衡水站 2022-05-05 08: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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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推行契税优惠和购房补贴,在岳阳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契税征收的市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税额的50…

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5月3日,新京报记者从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从减轻购房者负担、活跃供需两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发,出台了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实行住宅用地出让优惠、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支持人才购房需求等15项具体举措。

契税优惠50%,买首套房可获1万元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推行契税优惠和购房补贴,在岳阳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契税征收的市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对在岳阳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每套1万元的购房补贴。上述补贴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与此同时,《通知》还明确,对符合《中共岳阳市委关于印发〈岳阳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岳发〔2021〕17号)要求,且在市城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人才,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及市级以上(含市级)领军人才2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3万元,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2万元,正高职称人才2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6万元,高级技师15万元、技师6万元。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知》解读,《通知》适用范围在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市城区(包括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购房人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交易行为、购房人的住房按揭贷款(含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及住房租赁等适用本政策。

住房按揭贷款较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在对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方面,《通知》明确,住房贷款利率首套为5.1%及以下,二套为5.46%及以下,较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从公积金贷款方面来看,岳阳市统一执行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首付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30%,贷款额度可达到所购住房价款的70%,二套房组合贷款较高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60%。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A、B、C、D、E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在岳阳购买首套住房,均可按首套房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120万元;外来务工人员在岳阳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在岳阳市城区购买住房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

而在住房贷款或租金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方面,满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首套房购房人,可选择首套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或住房租金中一项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每月按1000元标准扣除,住房租金每月按1100元标准扣除。

非住宅用房经批准可变更为住房等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规定,对于已建未售的非住宅用房(含商业公寓、营业性商业用房),经申请批准可变更为商品住房或企业自持租赁住房,支持以适当比例改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及时向水、电、气经营单位和物业主管部门报备,其用水、用电、用气和物业费执行居民收费标准 ;非住宅用房经批准后变更为住房的,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金融机构加大购买非住宅商品房支持力度,购房人可享受住房金融贷款同等的支持政策。

而在土地出让优惠方面,《通知》明确,将住宅土地竞拍保证金较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出让成交之日起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

此外,《通知》提出优化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将项目预售资金、开发贷款、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等全部纳入项目资金监管范畴,实行三方监管,确保相关资金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开发企业可暂缓储存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实现销售收入后在资金监管账户上留足项目资本金,存量项目资本金可提前一个节点申请解控。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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