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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焦点衡水站 2025-01-07 08: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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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9026公顷。(二)范围:1号地…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里老乡二南庄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902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9026公顷

(二)范围:3号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小马房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乜宁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207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075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北至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本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堤口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堤口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544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5441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北至乜宁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小庙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南林子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250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506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东至、西至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万庄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374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3744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西至李庄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邢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王庄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168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1685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北至南林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乜宁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堤口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李庄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846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8462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西至万庄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S67故城连接线,北至温庄干渠,南至本村农民集体土地;2号地四至为西至S67故城连接线,东至江江河,北至温庄干渠,南至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邢庄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547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5479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西至南林子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万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小庙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486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4860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东至堤口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三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辛庄乡窦堡殿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522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5226公顷

(二)范围:2号地四至为西至江江河,东至大马房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里老乡小马房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672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6727公顷

(二)范围:2号地四至为西至大马房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青年北干渠,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3号地四至为东至二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青年北干渠,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里老乡大马房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224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2246公顷

(二)范围:2号地四至为西至窦堡殿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小马房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故城县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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