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滨湖四村711亩土地征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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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滨湖新区齐官屯村、东岳家庄村、马家南田村、赵祥屯村等共47.4391公顷(约合711.5865亩)土地,在去年完成征地补偿安置公示、土地现状调查等程序后,1月17日被正式实施征收,详情如下。
位于齐官屯村东、龙腾路(原横二路)以北共35.5017公顷约合532.5255亩,计划用作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位于东岳家庄村北、龙腾路(原横二路)以北共2.1355公顷约合32.0325亩,计划用作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位于马家南田村东、龙腾路(原横二路)以北共1.3401公顷约合20.1亩,计划用作交通运输用地。
位于齐官屯村西、龙腾路(原横二路)以北共8.0983公顷约合121.4745亩,计划用作交通运输用地。
位于魏屯镇赵祥屯村北、龙腾路(原横二路)以北共0.3635公顷约合5.4525亩,计划用作交通运输用地。
近两年滨湖新区(衡湖片区)13余村已征地三千余亩.分别如下:点击以下蓝色字体可直达项目链接 ▼
齐官屯村征地1440亩,用作衡水学院滨湖新院区及九州大道南延、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马家南田村征地103.79亩,分别用作衡水学院新院区住宅楼及九州大道南延。
李家南田村征地234.88亩,主要用作中央商务区及商业配套。
郝刘村征地301.85亩,主要用作中央商务区及配套。
赵祥屯村征地5.4525亩,主要用作九州大道南延。
北田村征地732.39亩,主要用作河北柴可夫斯基音乐艺术学院、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范家庄村征地27.35亩,主要用作河北柴可夫斯基音乐艺术学院。
魏家宜子、邢家宜子、王家宜子、韩家庄村95.144亩,全部住宅用途。
王家口村52.39亩,用作住宅用地。
东岳家庄村32.0325亩,用作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01
王家口村北、东湖大道东、老盐河以西,住宅用地
52.3935亩 2021年第29批次
合计:52.3935亩
01
齐官屯村西、龙腾路北杜村,交通用地
121.2745亩 2021年第10批次征地
02
齐官屯村东北、龙腾路北,科教用地
401.65亩 2020年第33批次征地
03
齐官屯村东、龙腾路北,科教用地
384.9亩 2020年第34批次征地
04
齐官屯村东、龙腾路北,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532.5255亩 2021年第9批次征地
TOTAL:1440.35亩
备注:2020-44号齐官屯村征地调整为2021-10号。
01
马家南田村东、九州大道东,住宅用地
83.69亩 2021年第8批次征地
02
马家南田村东,龙腾路北,交通用地
20.1亩 2021年第10批次征地
合计:103.79亩
备注:2020-44号马家南田村征地调整为2021-10号。
01
李家南田村南、老盐河东,商业用地
234.88亩 2020年第43批次
合计:234.88亩
01
郝刘村北、老盐河东、龙腾路北,商业用地
301.85亩 2020年第43批次
合计:301.85亩
01
赵祥屯村北、龙腾路北,交通用地
5.4525亩2021年第10批次
合计:5.4525亩
备注:2020-44号赵祥屯村征地调整为2021-10号。
01
北田村东、鹏程路北、志臻中学西南,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421亩 2020年第36批次征地
02
北田村东,鹏程路北,志臻中学南,科教用地
311.39亩 2020年第46批次征地
合计:732.39亩
备注:2020-44号马家南田村征地调整为2021-10号。
01
范家庄村西南、九州大道西、志臻中学东南,科教用地
27.35亩 2021年第46批次
合计:27.35亩
01
魏家宜子北、东湖大道东,住宅用地
29.55亩
合计:29.55亩
01
邢家宜子村东北、东湖大道东,住宅用地
132.47亩
合计:27.35亩
01
魏屯韩家庄村西南、东湖大道东,住宅用地
13.962亩
合计:13.962亩
01
王家宜子村北、东湖大道东,居住用地
24.282亩
合计:24.282亩
备注:以上四村已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如有遗漏或调整请以实际为准,仅供参考。
转载:S眼看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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