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这些新规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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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这些新规正式施行!
8月起,一批新规新政将正式实施,一些新变化也将发生,快来看看哪些与你息息相关↓↓↓
>>省本级医疗保险增加19种慢性病、4种特殊病种
8月1日起,省本级医疗保险在原省本级38种慢性病基础上增加19种,将短肠综合症、银屑病纳入省本级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将“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原省本级门诊特殊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范围;将原38种慢性病中“再生障碍性贫血”调整为门诊特殊病,不再保留“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病。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认定标准(2022版)》施行
8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名称和认定标准,统一按《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认定标准(2022版)》执行。
>>全省执行血管介入治疗类压力泵等4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此前,我省参加了鲁晋冀豫四省联盟血管介入治疗类压力泵、血管介入治疗类可回收腔静脉滤器、切口保护器、一次性使用不可吸收高分子结扎夹(血管结扎夹)4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8月1日起,全省执行4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各医疗机构通过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采购。
>>衡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
8月1日起,衡水市提高住房公积金较高贷款额度。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较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较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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