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农业户口人员买房补贴1%房款

搜狐焦点衡水站 2022-07-14 08: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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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房地产企业,楚雄市还提出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等。文件显示,土地出让价款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缴纳的,企业可申请延期60日缴纳,属于分期缴款的,各期缴款时间均可在原…

据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政府官网网站7月12日消息,近日,楚雄市出台15条暖企纾困措施,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底,大力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提出,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发放购房补贴。凡在楚雄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签订网签合同(二手房交易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农业户口人员,市财政给予购房款总价1%的补贴。

楚雄市要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和双职工分别调整为42万元和72万元,高层次人才、二孩和三孩家庭分别再上浮50%、10%和20%。

5月19日,澎湃新闻曾报道,该市发布《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指导意见》提出,“单职工和双职工分别调整为35万元和60万元”。

文件还要求,降低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20%,全面实施异地贷款政策,楚雄州行政辖区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刚需购房提取使用范围,职工在楚雄市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除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可申请提取双方父母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根据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针对房地产企业,楚雄市还提出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等。

文件显示,土地出让价款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缴纳的,企业可申请延期60日缴纳,属于分期缴款的,各期缴款时间均可在原合同约定时间延期60日。延期缴款时间(60日内)不计违约金,不计利息。最后一日缴款日期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最后一日。

同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可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优惠政策。对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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