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新通告!衡水全市范围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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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城公安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春节临近,又到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为持续深入推进《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落地落实,有效预防、遏制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大气污染、火灾和人员伤亡等事故事件的发生,桃城公安就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桃城区全区域全时段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二、桃城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发现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请拔打桃城公安举报电话:0318-6682134、0318-2325871崇尚新风尚,争做倡导者。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规定,对发生在身边的燃放行为及时劝阻、制止。
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
2022年1月19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