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支持公积金付首付政策延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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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据合肥市人民政府1月11日发布的消息,合肥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将全部线上办理。相关部门正在大力推进四县一市房产数据治理工作,实现四县一市租房提取线上办理,目前肥东县、庐江县已顺利上线,长丰、肥西、巢湖待数据测试达标后陆续开通租房提取线上业务办理。
如加大对多子女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提高多子女家庭首房首贷贷款额度上限,发放多子女家庭贷款283户1.78亿元。
目前,合肥市公积金已经取消购房、还贷类提取产权比例限制;推出还贷“随心取”服务举措,将偿还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提取次数由每年一次放宽至每月一次;缴存人每年可按不同提取类型申请提取公积金等。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恢复异地贷款,稳楼市、保民生,提振市场信心,共办理700笔,金额3.43亿元。放宽二手房贷款房龄限制,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且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60年,进一步活跃二手房市场。调整贷款计算基数,进一步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刚性购房需求等贷款支持。全年发放贷款2.17万笔105.73亿元,其中“首房首贷”住房公积金贷款1.08万笔54.80亿元,分别占48.57%、51.83%。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共办理814户1.29亿元。
1月8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补充通知》。《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为持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通知》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年,至2025年12月31日止。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含备案单号。
根据《通知》实施细则,缴存人购买合肥市(含四县一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不超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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