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土拍速递!1宗土地终止拍卖,2宗土地被城外城地产收入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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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衡水市公共资源信息平台信息发布,2023年10月31日,市区有三宗土地在大家的期待中尘埃落定,其中1宗土地由于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政府底价,未成交;2宗土地(29.43亩)最终以8259.277万元被衡水城外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入囊中!
具体信息请往下看:
NO.1
地块编号:2023-桃40号(终止拍卖)
地块位置:前进北大街以东、裕华西路以北
根据《衡水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我中心2023年10月8日发布了2023-桃40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衡公土告字[2023]34号),在2023年10月31日拍卖活动中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政府底价,未成交。按照有关规定我中心现终止该宗地拍卖出让活动。
NO.2
地块编号:2022-桃(棚改)6号
地块位置:青园街以西、河阳东路以北
该宗地是东明新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回迁安置面积23100平方米,具体回迁安置工作及相关要求由桃城区人民政府负责。
竞得人要严格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衡政规 [2021]7号 ),落实“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要求和建设时序进行开发建设,经联合验收合格或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税费全部缴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不动产权证书》,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NO.3
地块编号:2022-桃(棚改)10号
地块位置:青园街以东、河阳东路以北
该宗地是东明新村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回迁安置面积8005.8平方米,具体回迁安置工作及相关要求由桃城区人民政府负责。
竞得人要严格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衡政规 [2021]7号 ),落实“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要求和建设时序进行开发建设,经联合验收合格或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税费全部缴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不动产权证书》,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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