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住建局最新通知,事关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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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局相关科室(单位),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衡水市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衡水市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附件.docx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衡水市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专项排查
整治方案
为深刻汲取各地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整治我市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事故隐患,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高处坠落事故风险,防范和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建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冀建质安函〔2024〕3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目标
坚持贯彻“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安全理念,树牢安全红线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中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防护措施不完善、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消除高处作业事故隐患,严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构建安全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推动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重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 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书,明确项目负责人;
(2)建设单位应每月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召开安全例会,听取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其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安全责任;
(3)建设单位要及时足额拨付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督促施工企业有效使用。
2. 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内部举报和奖励制度,明确并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惩标准;
(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检查,项目经理每周带班检查不少于两次,专职安管人员每天检查并对履职全过程留存视频记录、规范填写安全日志,把高处坠落防范列入重点检查事项;
(3)施工单位要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为所有高处作业人员足量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设备;
(4)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涉及高坠防范的内容、技术措施严格把关;
(5)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所有涉及高处作业工序、点位、人员,实行台账管理,组织所有高处作业人员逐一签订《高处作业安全承诺书》(附件1);
(6)施工单位要保障所有新入场高处作业人员经过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并体检合格;
(7)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要对现场高处作业进行全程旁站;
(8)项目负责人组织对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
(9)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高坠预防措施、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向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专项交底;
(10)落实班前安全教育或班前喊话制度,向作业人员告知高处作业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1)每班组必须设定安全监察员,监督作业人员落实正确佩戴安全带等各项安全措施。
3.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高处作业专项监理方案,参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临边洞口防护、高处作业重点巡查,发现高处作业隐患及时叫停作业并通知施工企业有效管控。
(二)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情况
1. 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高处作业面边沿无围护或围护设施低于1200mm时,不按照规定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立面未采用网板或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栏杆底端不设置挡脚板的。
2.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梯边不安装临边防护栏杆,顶层楼梯口未随工程结构的进度安装正式栏杆或者临时栏杆的。
3. 施工电梯与建筑物相连接的通道两侧边未设置防护栏杆,栏杆的下部不加设挡脚板的。
4. 临边作业时,施工现场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未按规范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的。
5. 基坑周边不按要求和标准设置安全栏杆,基坑围栏无警示牌、责任牌的。
6. 卸料平台未按要求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未设置荷载限定标牌的。
7.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洞口未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无防止挪动移位固定措施的。
8.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无防护栏杆,洞口下未张设安全平网的。
9. 电梯井口未设置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未设置安全平网防护的。
(三)预防高处坠落措施情况
1. 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的。
2. 高空作业处无牢靠的立足处,未设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的。
3. 未按规定制定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辨识高处坠落危险源,明确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
4. 高处作业前,项目负责人不组织对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的。
5. 不按规定编制移动式操作平台、卸料平台、脚手架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的。
6. 起重吊装作业吊索吊具不可靠、未按规范进行材料绑扎的。
7. 高空吊篮安装未经检测、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
8. 吊篮悬挂机构不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作业人员不佩戴安全带,吊篮超员超载的。
9. 脚手架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的。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提高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
全市在建房建市政工程要认真对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重点,以企业和所有项目为核心,全面开展自查整治,对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开展一轮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消除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实体隐患,健全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高处坠落安全防范制度,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部门检查阶段(9月20日—11月20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辖区内各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既查施工现场实体安全隐患,也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和高处作业管理制度落实。要严格执法处罚,对施工现场存在高处坠落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即采取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等措施,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责任人员,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的手段,顶格处罚。
(三)市级督导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暗查,督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肃问题整改,严格执法处罚,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21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全面固化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实效,对前期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号,确保前期违法行为全部处罚到位,督促企业健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安全本质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发动。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推进本地区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排查整治;同时要强化宣传发动,将高处坠落排查整治各项要求传达至施工现场参建各方,宣传至一线员工,推进整治行动落地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整改。各参建企业要认识开展高处坠落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巩固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对照《方案》内容认真开展高处坠落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逐项销号,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严格执法处罚,严肃追究责任。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高处作业未佩戴或未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要充分运用关键岗位人员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责任主体和人员的违法行为。
(四)认真总结分析,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于每月28日前汇总报告本级工作开展情况,填写附件2;11月28日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查找问题和漏洞,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专题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并加盖公章后,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永
联系电话:2810395
电子邮箱:jgk316@163.com
附件:1.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承诺书
2.房建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件 1
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承诺书
我了解高处作业是指在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我是高处作业人员,在此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身体健康,每年体检,无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我不在酒后或过度疲劳、精神不振、思想情绪低落时进行高处作业。我不在无人旁站时高处作业。
2.我了解高处作业任务性质、要求和工作环境,具备岗位知识技能,接受过三级安全教育、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观看过高处坠落警示教育视频并考核合格。
3.我将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高挂低用,安全带外观有破损或异常立即更换,安全绳长度超过2m时加设缓冲器。脚手架搭设、钢结构焊接等需要移动时,佩戴双钩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4.我不擅自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5.我只在地面进出吊篮,不通过楼层窗户等进出吊篮。
6.我不在六级及以上大风、暴雨、雷电时露天高处作业。
7.我的工具和零件用无孔工具袋装好,我不高空抛物、不倚靠栏杆。
8.我不使用自制木梯子,不背向上下梯,不与其他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我的梯脚设置防滑套,梯子不缺档,不垫高使用。
9.我在操作平台移动前,会先确保人员撤离,四周无障碍物。
10.我攀爬塔吊、钢结构时设置防坠安全器。
11.我会把物料平稳堆放,不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不超高超载。
12.我会保持走道、安全通道畅通,不以抛扔方式传递物件。
13.我不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
14.我在楼层四周砌筑、安装门窗、张挂张网或在屋顶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的时候,会在临空一面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设置生命绳,使用五点式双钩安全带系挂在生命绳上。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承诺人:202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公章) 202 年 月 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202 年 月 日
附件2
房建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手机号:
来源:衡水市住建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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