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额度调整至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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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3月2日消息 3月1日,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安居保障支持力度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在中山市购买首套房、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较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较高额度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该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此外,《通知》还显示,在中山市无房产且在中山市工作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状态为正常)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可享受本提取政策。
按照规定,新就业毕业生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政策适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的硕士、博士毕业生都可以享受本政策。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相关毕业证,按毕业证发证时间界定毕业时间。该政策享受满两年后,如申请人在本市仍无房产,将自动转为一般租房提取,即每月提取300元或50%的月缴存额。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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