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第一百二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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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问:有消息说租商品房提取额度提高了,是真实的吗?
答: 是真实的。租住商品房提取额度已提高至每人每年14400元的房租标准。职工可综合个人情况申请一次性按年提取,或签约按月提取(月最高提取额为1200元),12个月为一个约定周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金额提取。
02
问: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网上办理?
答:可以,职工可通过登录“衡水公积金”APP,点 击【业务办理】选择 【租房提取】 自助办理或在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 t t p:/ / w w w. h s z f g j j.o r g.c n/),登录【网上营业大厅】选择【个人用户】点击【我要提取】选择【租房提取】自助办理。
03
问: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租房提取分为租住公(保)租房提取和租住商品房提取。租住公(保)租房提取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交纳凭证、提取人身份证件、银行储蓄卡,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上述手续外还应当提供婚姻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需要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相关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提取人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件、银行储蓄卡,职工单身的应填写单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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