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第一百二十五期)

搜狐焦点衡水站 2024-12-20 1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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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账户余额怎么办?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办理提取业务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账户余额小的也需要提供公证书吗?

1.问: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账户余额怎么办?

答: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予以销户。也可将账户余额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继续存储。

2.问: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办理提取业务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缴存人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件、银行储蓄卡(一类卡)申请提取已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予以销户。

3.问:账户余额小的也需要提供公证书吗?

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5000元及以下(不含利息)的已故缴存人配偶、子女、父母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已故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申请提取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已故缴存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申请人与已故缴存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结婚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

转载:衡水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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